2024年7月2日,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才娥、合伙人律师隆锋、李科律师前往成都大学法学院与院长邓陕峡、副院长唐文娟、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钟佩霖、法学院实验中心雷舒雅老师就人才培养、校所合作等事宜进行了探讨与交流。
座谈会上,双方举行了聘任仪式,成都大学法学院聘请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才娥律师、合伙人隆锋律师担任法学院实务导师,聘期三年。
在专题研讨环节,与会人员围绕法治人才创新培养模式进行了深入探讨,对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法学人才培养形式、提升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形成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教学和人才培养成果提供了思路和方法。会上,双方就法学人才培养实践基地建设、法律实务技能培训、党建共建等形成了以下共识:
未来,我所律师将发挥自身的优势与特长,严格履行好实务导师的职责,承担指导学生开展法律实践、创新创业和提升就业能力等工作,助力成都大学法学院学科建设和法学专业人员培养,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推动法治人才培养的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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