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三年里,“基本解决执行难”已经成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关键词。三年来,人民法院全力攻坚,用夜以继日的奋斗,保障了胜诉权益落地见效,推动了“诚信是金”深入人心。
掷地有声:基本解决执行难
自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这一庄严承诺起,一场对法院执行工作严要求、高强度的大考便拉开帷幕。
长久以来,执行工作一直是块难啃的硬骨头。执行难,难在我们要翻越“四座大山”:一是查人找物难。相当数量的被执行人千方百计规避执行,隐匿转移财产装穷、销声匿迹玩失踪等等已是常规操作,更有甚者无视司法权威暴力抗拒执行。二是财产变现难。查找到财产已属不易,变现却不顺利,如房地产、车辆、船舶、股权、证券等需要评估拍卖,鲜活农副产品、飞机、有毒或易燃易爆危险品、金融经营资格等特殊财产对评估拍卖的时限、方式要求更高。三是排除非法干预难。虽然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两个规定”颁布改善了执行外部环境,但必须直面的问题是,有些单位和个人基于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干扰执行的情形时有发生。四是清理历史欠账难。执行难问题由来已久,特别是由于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缺乏合法规范的甄别退出机制,陈案积压存在严重风险隐患。
执行的过程必然是司法活动中各种矛盾剧烈冲突、对抗性最强的过程。全国法院敢于直面问题,决心可谓壮士断腕,承诺可谓掷地有声。
千淘万漉:办法总比困难多
人民法院为何给予执行工作如此高度重视?因为,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是整个司法程序中的关键一环。没有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无法兑现,裁判就只能是一纸空文。执行难问题不解决,提升司法公信力、建设司法权威、实现依法治国目标的过程都会如鲠在喉。
“办法总比困难多。”人民法院以四剂猛药,祛除顽疾。
一是深化改革,智慧攻坚。人民法院推进信息化建设, 创新执行模式。与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等16家单位和39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将财产查控的主战场从“路上”转移到“网上”;会同国家发改委等60家单位推进失信惩戒机制建设,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率、溢价率成倍增长,为当事人节约佣金205亿元。
二是广织密网,联合攻坚。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凝聚各方力量,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1+X”攻坚执行难大格局。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全国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罪犯1.3万人,拘留失信被执行人50.6万人次。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执行工作,赢得广泛认同和支持,将执行实践与普法宣传相融合,引导构建诚信风尚,在全社会范围内汇聚执行合力。
三是重点部署,精准攻坚。各地法院从实际出发,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行动,形成强大声势,彰显法律权威。全面核查清理长期形成的历史积案,彻底解决案件底数不清问题。开展集中清理执行案款活动,发放案款960亿元。针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和涉民生保障案件,加大力度集中执行。
四是严明纪律,规范攻坚。通过规范执行流程、规范案款管理、规范执行行为、严格终本程序适用标准,大力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问题,积极稳妥推进执行改革,完善符合执行规律的体制机制,让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
金石为开:执行正道是沧桑
“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三年后的今天,“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
三年中,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043.5万件,执结1936.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4.4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8.5%、105.1%和71.2%。积案压力得到缓解,发放案款960亿元;民生问题宽慰人心,发放涉民生案款179亿元;打击“老赖”颇有成效,366万人迫于惩戒压力自动履行义务……这些数字,记录着执行工作的成果,流淌着人民法官的热血。46名干警牺牲在执行岗位上,以他们为代表的广大执行干警,用克己奉献的精神在人民心中竖起了丰碑。
诚信是金。解决执行难的过程就是一个“炼金”的过程,因此,“基本解决执行难”,是阶段性胜利,更是新的起点。不论是炼就社会诚信之金,还是兑现司法承诺之金,均是任重道远。万物生长的春天,我们相约“切实解决执行难”,下一站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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