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刘才娥、周振兴律师代理某县某镇财政所原所长饶某涉嫌挪用公款、贪污罪一案,饶某自2016年起至案发涉嫌挪用公款三十余次数额达近300万元,依法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涉嫌贪污款项十多次数额达50万余元,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该案系典型的巨额“微”腐败案件,当地各媒体及网络媒体相继报道,开庭时,当地政府又组织二百多名名党员干部到庭审现场旁听,庭审引来了媒体记者的现场报道,该案在当地影响较大,社会关注度极高。
在办案过程中,本所律师对案卷进行了仔细翻阅并详细核算案卷中所列账目,详细透彻的分析了该案的基本情况。最终虽协助家属积极退赃,但直至开庭前基于数额巨大家属亦未完成全部退赃,后本所律师运用自己的办案经验,通过有效的辩护,最终促使法官作出的判决达到了全部退赃的量刑结果,最终判处四年半的刑期。家属十分满意,庭审后对我们的工作表示极大的认可。
作为辩护人,我们一方面要把握案件的基本事实,还要运用一些辩护技巧和情理上的因素影响法庭,最终达到一个较为适中的判决结果,这样不仅家属满意,我们的辩护价值也得到了极大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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