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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枫桥经验”绽放新的时代光芒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作者:冼小堤 浏览:1035 发布时间:2018-11-13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

 

55年前,浙江诸暨干部群众在实践中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55年来,浙江诸暨把“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就地解决问题”的基本精神不断发扬光大,全国各地认真学习推广“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等经验做法,使“枫桥经验”展现出历久弥新的魅力。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不遇之大变局,而我国正处于“两个一百年”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人民需要深刻变化、经济体系深刻转型、科学技术深刻革命、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转变,社会治理正面临着新课题和新挑战。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我们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基层基础建设为保障,与时俱进地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我们必须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立场。55年来,“枫桥经验”之所以充满生机和活力,最根本的就在于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使党组织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领头雁”。我们一定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贯穿基层社会治理的主线,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凝聚起基层社会治理的强大合力。

 

“枫桥经验”一路走来,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是其永恒的生命线,我们要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变化,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需要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好党的群众路线,更好地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使基层社会治理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我们要坚持把自治、法治、德治作为根本方式,努力构建基层社会善治新体系。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源于基层实践,是“枫桥经验”创新发展的重大成果。充分发挥群众自治的基础作用,可以增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活力;充分发挥法治建设的保障作用,可以增强基层社会治理定力;充分发挥道德建设的教化作用,可以增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潜力。我们要坚持以自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先导,优化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我们要把预测预警预防作为根本任务,努力打造矛盾风险防控新模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预判风险所在是防范风险的前提,把握风险走向是谋求战略主动的关键,我们要把社会治理的着眼点放到前置防线、前瞻治理、前端控制、前期处置上来,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最大限度把各类风险防范在基层、化解在源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我们要坚持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根本支撑,努力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新动能。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枫桥经验”发端于基层,基层基础这一本源始终不能丢。我们要以推动“枫桥经验”由乡村治理向城镇、社区治理延伸为着力点,不断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从最小细胞抓起,完善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工作机制,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的奠基之举、固本之举。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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