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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让热点案件审判成为法治公开课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作者: 赵刚 浏览:1057 发布时间:2018-03-19

于欢故意伤害案、徐玉玉被诈骗案、聂树斌案……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一大特点是案例多,附件还重点介绍了25个大要案情况。如何妥善审理热点案件,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使其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成为了代表们审议发言的一个焦点。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到:“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在审理于欢故意伤害案等社会关注案件中,加强以案释法,既体现法律尺度,又体现司法温度,实现法理情有机融合,让热点案件审判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电影电视剧制作中心原艺术副总监赵冬苓全程旁听了于欢故意伤害案。她说:“旁听时,检察官以大量翔实的、无可辩驳的事实还原了整个事发过程,把于欢罪与非罪的证据摆到了大家面前。法官以扎实的法律功底、恰如其分的火候掌控整个审判过程,既维护了法律尊严,又表现出充满人性的情怀。判决充分考虑到了传统道德和社会公众的心理,得到了各界积极评价。”

 

  “中国的法治进步就是通过一个个案件的公正判决逐渐取得的。”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泰安市泰山文化产业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宋文新说,“于欢案二审既体现了法律的尺度,又体现了司法的温度,像这样的案件,一定要发挥好新闻媒体的舆论影响力,让法庭变成普法的课堂。”

 

  徐玉玉被诈骗案是适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案件相关意见审理的第一例重大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附件说:“(该案)充分体现了对电信诈骗犯罪依法从严惩处的鲜明立场。”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勇表示,“两高”报告提到了徐玉玉案、红黄蓝幼儿园虐童案等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让代表们能够更加直观地感受到“两高”履职尽责的工作力度和成效。

 

  可以说,把热点案件审判变成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成为代表的一个共识。全国人大代表、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读者杂志社社长富康年说:“进一步加强对典型案件发酵形成社会热点话题的舆论引导,使之与国民道德建设、社会主义价值观形成共振,转化为凝聚最大共识的正能量。”

 

  如何上好这堂法治公开课?代表们提出了几个思路:

 

 

一是运用好热点案件,特别是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案件,把公众的注意力转化为学习力。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联合会副会长徐淙祥建议,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法律宣传,提高公民法治意识。

 

  “加强以案释法,用群众身边易发多发的案件来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保和镇晏家坝村党总支书记查玉春说。

 

二是加大司法宣传力度,实现司法与媒体的良性互动。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宁波市镇海中学党委书记张咏梅说,加强以案释法,应推进法院与媒体、司法与民意的良性互动。

 

三是注重普法形式的多样性。

 

  有些代表建议,普法活动应进校园、入工厂,送给法律需求最迫切的人群;有的代表说,应充分利用网络、手机等媒体形式,让普法宣传生动活泼,能够得到公众的理解和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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