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4日,主题为《技侦证据使用问题研究》的专题报告在最高人民法院办公二区举行。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报告人是最高人民法院法律研修学者,来自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的副主任、副教授程雷。
报告中,程雷系统梳理了技侦证据有关规定的发展脉络,深入总结审判实践对技侦证据认定的实际效果和遇到的难题,提出了有关技侦证据认定标准和程序规程的建议,并与刑事审判庭法官等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探讨。法官、学者的精彩互动,赢得了阵阵掌声。
之前举办的首次法律研修学者专题讲坛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黄卉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哲玮副教授,分别作了题为《司法裁判中的法教义学、法学方法论和价值判断的关系》《裁判方法的程序保障——基于民事诉讼的分析》的报告。法律研修学者专题讲坛的成功举办,是最高人民法院法律研修学者工作扎实推进的一个缩影。
搭建法学院校与人民法院的交流平台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指出,司法实践部门和理论研究部门应当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携起手来,相互促进,优势互补,共同奉献智慧和力量,积极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更好地回应时代需求,满足人民期待。
如何促进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与司法实务工作者之间的交流?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就颁布了《关于建立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双向交流机制的指导意见》,搭建人民法院与法律院校及法律科研机构的良性互动交流平台,促进法学理论与审判实践相结合,共同探索社会主义法律人才培养机制。
2015年8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建立法律研修学者制度的规定》,启动第一批法律研修学者接收工作。
“‘纸上得来终觉浅’,法律研修学者背负理论和实务的共同期望,要真正俯下身去,方能‘吹尽狂沙始到金’。”首批法律研修学者、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袁钢说。
“法学由于自成体系,更偏好去指导司法实务界,而较难从司法实务那里吸收学习最新经验。研修工作机制给法学者提供了很好的学习机会,有助于自身的教学和科研。”首批法律研修学者,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侯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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