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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法院话执行”:有钱不赔长期躲“猫猫” “老赖”犯拒执罪被判刑

来源: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浏览:1170 发布时间:2017-08-21

明明给得起钱,但是为了躲避法院判决的赔偿支持,余某不断更换其工厂的办公地点,和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8月17日,余某被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余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被执行人余某在成都市郫都区团结镇开办了一家楼梯厂。2012年9月,余某雇请潘某为其从事刨木工作。在工作中,潘某不幸被机器绞伤,造成六级伤残。因双方在赔偿事宜达不成一致意见,潘某向郫都法院提起诉讼。2013年11月,郫都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余某赔偿潘某各项费用共计24万余元。但余某迟迟未支付上述款项,无奈之下,潘某于2014年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逃避赔偿责任,余某不断更换其经营的楼梯经营部办公地点。经过执行法官多方查找,终于在成都市青白江区某建材市场找到了余某新开的经营部,并将其财产查封。鉴于余某具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能力,但仍拒不履行且态度极为恶劣,给申请人潘某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今年2月,郫都法院执行局对余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在得知自己将被法律严惩后,余某终于认识到规避执行的严重性,在开庭前积极主动与潘某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支付35000元。鉴于余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取得申请执行人的谅解,8月17日,郫都法院对其进行了依法判处。

记者从成都中院了解到,在2015年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会签《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通知>的实施细则》的基础上,成都法院已制度化、常态化开展打击“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已司法拘留400余人,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及拘留线索2529条,对5名被执行人提起公诉并判处刑罚,促进执行标的到位1.2亿元,有效地震慑犯罪,强化了司法权威。

同时,为切实破解“执行难”,提高社会诚信水平,成都中院法院与市发改委等49家个市级部门共同会签了《成都市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提出36项举措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惩戒,促进形成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一处违法,处处被动”的社会共治局面,督促其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截止目前,成都法院已发布81734人(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主动将相关信息推送给市工商局、人民银行等单位。对不主动履行的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贷款、限制出入境等五项措施,迫使一些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责任,形成良好威慑力,促进了诚信体系建设。例如在今年3月,锦江法院依法拘一留恶意转移个人全部财产,并数次更换工作单位以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曾某。次日,其亲属便来到法院表示愿意与申请执行人和解,偿还申请执行人欠款及利息十五万余元。

此外,成都法院大力强化网络资产查控,提升执行效率。截止目前,成都中院法院通过“总对总”网络资产查控平台累计向银行发送查询申请157,016条,涉及资产130余亿元;成都两级法院已经与驻蓉银行、市国土、车管、工商等多部门开通“点对点”资产查控并运行,通过“点对点”平台累计向工商、国土、房管系统发出查询申请78,508条,全部得到反馈。此外,经过与市不动产管理中心协商,目前已基本实现对全市不动产的查封、扣押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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