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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实现律师刑辩全覆盖

来源:四川法制报 作者: 浏览:1513 发布时间:2017-05-09

司法部首场新闻发布会聚焦律师权利保障
  在冤假错案的平反过程中,律师发挥了什么作用?实践中刑事案件辩护率偏低怎么看?律师执业权利屡受侵害,如何完善救济机制?个别律师执业存在不规范,唯利是图、不诚信又该怎么办?4月26日,司法部举行首次新闻发布会,聚焦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回应了这些热点话题。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在发布会上表示,司法行政机关要采取措施,扩大刑事辩护法律援助的范围,推动实现刑事辩护的全覆盖。


扩大刑辩援助范围
  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是媒体和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介绍,这个问题之所以受到广泛关注,是因为律师执业权利是当事人权利的延伸,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程度,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维护,关系到律师作用能否有效发挥,关系到国家法律能否得到正确实施,反映了一个国家民主法治的程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律师队伍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目前已发展到近33万人,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据介绍,司法部将进一步推动律师在防止冤假错案方面发挥作用:针对实践中刑事案件辩护率偏低,一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的问题,司法行政机关要采取措施,扩大刑事辩护法律援助的范围,推动实现刑事辩护的全覆盖;同时增强辩护的有效性。各级司法机关要进一步加强有关机制、制度的建设,对律师的辩护意见认真听取、充分斟酌,特别是对律师提出的无罪辩护意见要更加重视。


完善救济和追责机制
  有的地方申请会见不安排,或者安排不及时;一些地方对律师的阅卷请求不及时安排,限制阅卷内容,不允许对案件进行拍照或者复印;律师查明事实需要的证据不能充分地调取、收集,庭审中还存在律师的质证意见不能充分表达;在庭审过程中,不当地限制律师发言,阻碍辩护人发表完整辩护意见的情况还存在,个别地方甚至还发生过当庭呵斥、辱骂律师,强行驱逐律师的情况。
  个别地方无理由不接受律师辩护材料,或者接受材料后不出具收据;有的地方限制律师每天立案的数量或者人为延长立案时间,申诉立案难的问题还一定程度上存在。
  此外,个别地方仍区别对待律师和检察人员,对律师出庭进行“歧视性”安检;个别办案机关对律师的投诉相互推诿,不及时调查、处理或反馈。
  事实上,上述问题是多年来律师们反映的老问题。熊选国表示,问题根源在于缺乏相关的工作机制,特别是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救济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当前,既存在律师执业权利受到侵犯后不知道向谁投诉、如何投诉、投诉后得不到回应的情况,也存在办案机关对律师的投诉调查、处理和反馈不及时,甚至相互推诿等问题。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的通知》,确保律师执业权利受到侵犯后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反馈。据新华社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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