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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不良执业信息“晒”出来

来源:四川法制报 作者: 浏览:1546 发布时间:2017-04-28

 “5月1日起,凡是收到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的律师,都将第一时间在司法部官网上公开,实现律师不良信息网上可查。”昨(26)日下午,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在司法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新闻发布会上作出了上述表述。
  昨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我省近日印发的《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已对此项工作作出了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良执业信息记录披露、查询制度。


我省公开律师诚信档案
  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严格执行执业惩戒制度。进一步规范对律师的投诉受理、调查、处理等工作程序,完善行政处罚与行业惩戒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对因违法违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律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同时,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良执业信息记录披露、查询制度。
  该负责人还介绍,《实施意见》要求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建立律师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制度,每名律师每年接受培训不少于12课时。对违反职业道德受到惩戒的律师,强制实行职业道德再培训。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将律师诚信档案纳入全国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及时在“信用四川网”予以公开。


建立投诉查处工作平台
  在昨日司法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熊选国强调,为了更好地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下一步司法部将加强几方面工作:一是发挥行业的自律作用。律师协会要敢于亮剑,成立惩戒委员会,加强对律师违规问题的行业处理。二是建立投诉查处工作平台。司法部成立的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和律师投诉受理查处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受理对律师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的投诉。三是建立和完善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披露制度。司法部研究决定,从5月1日开始,以后凡是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律师,还包括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也包括鉴定人、鉴定所等,都要第一时间在司法部官网上公开。要建立律师信用信息平台,开通查询渠道,方便群众查询律师的不良信息。四是司法部会同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建立了律师执业行为的通报和提出司法建议制度。(记者 兰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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